通 知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食品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,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用工企业的复工复产服务工作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东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于2020年3月2日恢复健康检查和健康证明办理工作。请前来办证的群众带齐相关资料 ,正确佩戴口罩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自觉配合我中心做好体温监测,遵守保持1米以上距离的排队秩序有序办证。
特此通知
内江市东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20年3月1日